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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连这些手续都未必是他自己办的,也可能是程广年帮着办理的。以程广年的身份,这点小事,还真没必要非得当事人亲自办理。
既然对方只是在吴东拥有户口和房产,而并未来吴东生活,而且他自己家也是过亿资产,在当地那个县级市大概也是排的上一号的人物,程广年很可能判断劳大鹏不会巴巴的跑来吴东生活。
是以这事儿,就没必要告诉程煜了。
大概就是如此吧,程煜在眼前的所有线索里,也只能分析出这么多了。
程广年那边的想法倒是好揣摩,可这个劳大鹏好端端的跑来吴东干嘛呢?
而且,程傅如果认识了劳大鹏,也知道了劳大鹏的身份,他便也该知道程青松当年卖房子的钱,或者说程青松有限的资产,是都拿去补偿东北那位大姑了。
程广年的经商过程中,更是可以确认没有动用过三兄弟本该均分的款项。那么程氏集团能有今天,那就完是程广年一个人的功劳。
于情于理,程傅应该能放下很多东西,而不会纠结于他们父子在程氏集团连真正的股份都没有。
但这是把人的道德水平想象成接近完美的结果,事实上,面对如此庞大的财富,很少有人还能坚守道德底线。即便知道程广年的财富跟自己家毫无关系,也难免会想要从中得到一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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