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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那孙远均看向宋昱的眼神,让李思忽然有一瞬间的恍惚。这眼神怎么像是在欣赏一幅世界名画的表情啊。
他看着他笑,他回头发现他在看他,也笑。特么的,这也太暧昧了。
李思手抖了一下,不小心弹错了一个音。
后来他们又练了几首曲子,李思找了个理由先走了,他要好好消化一下这些信息。当然他宁愿相信自己是眼神不好,看错了。
那一天,孙远均十五岁,宋昱十四岁。
孙远均那天似乎没再把宋昱当成一个孩子,跟他进行了很多深度的交流。
他和他讲他喜欢的乐队,从披头士,枪与玫瑰,涅槃,一直讲到香港的……
宋昱那时候对音乐所有的概念还停留于每年过年要看的春晚歌曲,他之前唱得那首□□就是那时学会的,他对于流行音乐最大的想象力充其量不过是来源于班上女生都喜欢的周杰伦。
小学五年级时候,那个眼睛小小的,不大爱说话,喜欢带个鸭舌帽的大男孩出道了,脸上带着青涩,他总是哼唱着人们永远也听不清楚歌词的歌曲。宋昱也会觉得好听,可是也只觉得好听而已。
可是他听孙远均讲的那些,他说那些音乐不仅仅是音乐,也不仅仅是讲爱情,而是有关愤怒,自由,爱和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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