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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的前一天晚上,季宁依然守在小姐的门前,小姐突然推开了门。
“季宁,我不想和那个人结婚。”小姐说。
“季宁,我喜欢你。”
“带我走吧。”
季宁一直觉得自己是个胆小如鼠的懦夫,他活了四十年,做过的最疯狂的事,就是带着刚满十六岁的小姐私奔。
因为是临时的冲动决定,再加上时间紧迫,他们二人匆忙登上当晚的火车,一直跑到南边一处偏远的县城,在确定没有被人发现的可能后,才在这里租了房子定居下来。华晚晴用从家里带出来的仅剩的钱买了一架钢琴,平时就在家里教小孩子弹琴,而季宁为了不让她那么辛苦,也为了多挣些钱买一间更大更好的房子,一个人连打三份工,什么苦活累活都肯做,他在华家当了那么多年的管家也没有磨坏过他的手,到了这边,不过短短一年,他的两只手就已经长了茧子。
华晚晴很心疼他,但又劝不住他努力工作,于是和他说好由她来做那些家务活儿。
她逃婚了,从那个姓华的贵族家庭脱离了,她现在就是一个普通的县城女孩,是个平平无奇的钢琴老师。但是,就像季宁永远改不过来叫她小姐,季宁依然像之前那十几年那样照顾她,珍视她,把她当成娇气又柔弱的大小姐,什么活都不让她干。
这样会把他累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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