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赶快来体验!!!
也有一些法律规定的,不能带枪的场所,比如学校,医院,图书馆,公园等等人员较多的场合,其他任何的地方都可以随身带枪。
嗯,罗昂这么清楚,也是因为当初为了上下学的路上,可以过得安稳点,想要把丹妮斯姨妈的勃朗宁带在身上,以防万一用的,结果一询问,才知道还得申请额外的证件。
原本他还觉得这不是多此一举,有必要申请这个东西么?
只要自己把勃朗宁塞到包里,在上学路上遇到突发状况,只要在自卫的情况下用,警署也不会多管的吧。
结果没过半个月,他就在南翡翠大道3200号的路口,碰到了一个毕生难忘的例子。
一个黑人青年,应该是刚刚满21岁,刚从一家枪店买上心爱的武器,就挂在腰上带着两个朋友大摇大摆的走在路上。
在路对面的摊位上,正买完墨西哥馅饼的罗昂,瞧见远处缓缓驶来的巡车停下,里面两个白人搭档中,负责开车的在里面等着,另一人则到馅饼摊买吃的。
或许是磕了药,又或者说大脑兴奋过度,黑人青年挑衅似的,冲着对面的白人警探,叉着腰晃了晃,还故意把id举过头顶,像是在说我这里有枪,你能拿我怎么办?
这个脑子不好使的黑人,做完这一系列动作,和身边的两个朋友嘻嘻哈哈的就准备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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