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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开信封,里面竟然又是一个同样的信封,只不过略小一圈。那小信封的正面写着一行中文小字——“呈送美国总统先生亲启”。
字是用银色墨水写成,行楷体,笔法老道,一看就知道是长期使用中文的人写的,字里行间,带着十足的洒脱。
不知为什么,这行字让我想起了小时候。那时,我在护城河东边的青龙街小学上学,从一年级入学,老师就要求每个人照着字帖练字。初学正楷,到四年级时笔法足够工整了,就开始试着连行楷,一直练到小学毕业为止。
青龙街小学的顺序升学学校为济南五中,到了中学之后,三年内仍然有固定的书法练字课,而且老师抓得极严,即使那些文化课不太好的学生,三年下来,也能练就一笔好字。
汉字练到一定程度,自然而然就会增加了写字者自己的精气神,这就是“字如其人、文如其人”的道理所在。
这行字让我想起了一位故人,一位早就应该不在人世的故人。
“交给总统?”唐晚疑惑地掂起信封,再次审度那行字,并且对着灯光细看。
黑色的信封阻隔一切光线,除非是挑开封口,否则什么都看不到。
“里面是纸,更薄的纸,大概只有一张而已。”唐晚将信封掂了又掂。
信是交给总统的,所以我和唐晚无权拆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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