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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回顾与整理 (6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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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风感兴趣的追问:“那joe,如果让你来操作,你准备怎么做?”

        “首先要确定,这三家公司之间的关系,林总,我问一句,如果让公司上市,你准备用哪家公司?”

        林风想了想,说:“应该是梦龙,现在主要的收入来自梦龙的短信和图铃业务,风行的话,音乐网站更多是为了后面的互联网战略做铺路。风华就更不行了,艺人经纪现在没有什么想象空间。”

        “不错,我们首先就要明确,上市是以sp概念,还是互联网概念,谁为主,谁为辅。或者将两个概念都注入,在这几家公司上面,再成立一家控股公司作为上市的主体。这一点明确了之后,我们就可以着手梳理各公司内部的管理。”

        林风默默点头,思量起来。

        他明白李东说的意思。就是这些年国内互联网公司在海外上市所采用的vie结构。

        “vie结构”,即可变利益实体(),也称为“协议控制”,是指境外上市实体与境内运营实体相分离,境外上市实体通过协议的方式控制境内运营实体,使该运营实体成为上市实体的可变利益实体。

        说白了,就是林风在海外,例如维京群岛(bvi)或是开曼群岛,设立一个离岸公司,这个离岸公司将来可以用来接收海外融资,再和其他投资人,vc、pe在开曼共同成立一家公司作为上市主体。

        再用这家公司来控股国内的梦龙科技,或者风行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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