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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间,吉姆说他自己如今在米国那可谓是名声大噪,已经成功的跻身一线律师行列,他兴致勃勃的告诉华十二,他正在整理资料,然后接下来就开始就‘阳光使用费’的事情对东南亚某几个亲米小国提起诉讼了。
有意思的是,这种涉及到专利或产权的案子,完全不必要去被告国家当地起诉,依然可在米国法院对这几个小国发起诉讼。
这也就意味着,吉姆将在那家判他胜诉的法院,就此问题继续起诉东南亚某几个亲米小国。
这简直就是欺负人啊!
试问同样一个案子在同一个法院,怎么可能会出现两种不同的审判结果呢,所以说华十二和吉姆这是赢定了啊。
华十二听吉姆说了这里面的关窍,不由得哈哈大笑,吉姆也跟着笑,这正是他之前说的以米国政府为突破口,只要第一场官司打赢了,其他就好说了。
见两人笑得开心,苏凌芳不懂英语,听得一脸懵逼,她也不是听不懂就算了那种人,当即问起华十二到底说的什么。
华十二也不隐瞒,将自己怎么利用联合国《外层空间条约》的漏洞注册了太阳,然后吉姆怎么用舆论造势,迫米国政府就范出钱的事情一说。
苏凌芳都懵逼了:“你的意思是说,太阳是你的了?”
“法律意义上来讲,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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