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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1年,辛弃疾三十二岁,人滁州知府。
……
辛弃疾虽然在地方治理上,做得有声有色,所到之处,百姓安居乐业,但是却与自己驰骋疆场的理想背道而驰。
壮志难酬的辛弃疾,想起自己的少年壮志,写下了《满江红.老子当年》。
1184年,辛弃疾四十岁,造人构陷,被扣上“用钱如泥沙,杀人如草芥”的莫须有罪名,被朝廷罢官。
宦途失意,国仇未报,可叹英雄无用武之地!
1188年冬天,辛弃疾与好友陈亮瓢泉同饮同住畅谈,本就已经要放弃满腔报国热血,匡扶社稷的辛弃疾,在好友陈亮的劝说下,心中再次燃烧起了满腔斗志。
十天后,陈亮离开。
辛弃疾写下了,时至今日,都被人津津乐道的《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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