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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宝(布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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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生气时才更像个女人 (7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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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银针给我。”
“你是我什么人,说给就给吗?”
“你拿的是我叶家的东西!”
“这是我捡的。”
“捡到东西不归还,这就是抢劫,是违法的。”
“别吓唬我,我大学学习的就是法律,捡到东西不予归还,和抢劫完全是两码事。就算是你报警,警方也最多是调解,如果还是不行的话,那就必须要你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你到底想怎么样,才肯把我叶家烈火针归还?
“道歉。”
王小涛的条件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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