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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打算和丈夫相爱相杀,就算代价是两个人都伤痕累累也在所不惜。可她会说,她就是没打算打死丈夫。瞧,她只用她的拳头,并没用过任何的工具。哪怕房间的床头柜上,就有一个大花瓶。她都没有用。
而还有一件事,她还怀孕了。
孩子当然不是阉人余晚舟的,可余家还是会给她出具谅解书。
余母自然是不愿意的。家里把消息捂得严,别人不知道,她可是知道儿子压根没法子做那档子事情。可是,蒋梧桐肚子里的孩子,是余父的。且还拍了片子,说是男孩。
余母暂且不知此事不提,余父既恨蒋梧桐害死了他的儿子,又想着蒋梧桐年轻漂亮,还怀了他的儿子,这谅解书,是一定会出的。
最要紧的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蒋梧桐是既报了仇,还给自己制造了最有利的条件。
……
林淑玲将整份调查报告给看完,颇有些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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