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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叹奈何 (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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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康说:“是有关吴雯以前的职业的,她以前是北京仙境夜总会的花魁,我就是在仙境夜总会认识她的,不过你们别误会,我跟她之间没有那种关系,她当时的名字叫初茜。后来我觉得她在那种环境里很可怜,就投资跟她一起做生意,让她脱离了那种环境。警官,你说会不会是因为吴雯又去牵连了她在夜总会时的一些人,才造成她被害的。”

        刘康在这个时候故意提及吴雯以前的经历,就是想把案情复杂化,一个夜总会的花魁小姐,社会关系不知道该有多复杂,警方如果想要查清楚,那不知道要费多大的气力,这样子,警方的注意力就不会完全放在他身上了。

        张警官果然上当,说:“原来是这样啊,这倒要好好调查一下。”

        刘康心说,你去查吧,能查的到凶手才怪呢。

        徐正向省政府作了书面检讨,承认自己在这一次招商活动中,业务素质较差,缺乏一定的经验,致使被鸿途集团蒙骗,给海川市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今后一定总结经验教训,再也不犯类似的错误。

        虽然这一次损失巨大,可是因为这次的决策是海川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的决策,徐正虽然负有领导责任,可是集体决策的事情,总不好惩罚个人过重,这当中也没有什么受贿徇私的行为,省政府考虑再三,给予了徐正记行政记大过处分。徐正保住了市长职位,算是逃过了一劫。

        对于傅华,徐正虽然有心想要严加惩戒,可是考虑到这件事情主要责任在他自己身上,如果过于惩罚傅华太狠,反而会显得他自己的惩罚太轻,权衡再三,在讨论给傅华和罗雨处分的会议上,提议给傅华记过处分,给罗雨警告处分。

        副市长金达觉得这么处分傅华有些不公正,因为当初引鸿途集团的主要是罗雨,而且徐正重点表扬的也是罗雨,为什么出了事要处分的主要责任人却是傅华。

        徐正现在对金达是满腔的意见,鸿途集团的出事似乎证明了金达当初的正确,估计郭奎现在对金达更加欣赏了。此消彼长,徐正心中更加嫉恨金达。

        徐正说:“为什么,这还用问吗?傅华是驻京办的负责人,他是要负领导责任的。”

        徐正说的也不无道理,金金达也就没再跟徐正争执,他也知道在鸿途集团这件事情上,目前他是一个胜利者,既然已经得益,这个时候他就不好再刻意的去跟徐正争执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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