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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鹿镇上,看起来有两条人人心知肚明,却绝不会诉诸於口的原则。
一,看见怪事的时候,不要对它作出任何反应——这是说,你该做什麽,就继续做;你的行为、言语,乃至神态表情,最好都不要因为怪事而产生半点变化。
b如说,当空荡无人的店里忽然走出一个客人的时候,按照平常一样为他结帐就好;哪怕他拿出了店内没有在售的商品,扫不出价格,道歉後把他送走就好了。
又b如说,韦罗明明看见了那一个灰白ch11u0的男人,但在假装看不见之後,那个东西也会自己消失。
二,不要与任何人谈论自己看见或经历过的怪事,不要谈论与怪事相关的事,b如这两条原则本身——至少,不可以直接说出来。
这两条原则,是艾为礼从她和韦罗的对话中,半猜测半推理总结出来的。韦罗在很多地方上,都不得不含含糊糊、答非所问,有时她连简单一个「是或不是」的答案也给不出,暗示也是模棱两可的。
不过,艾为礼觉得自己的推测没错。
「我有时会反应不过来,」韦罗补充道,「在我完全不知道我谈论的事情有什麽不对的情况下,我把它说出来,也是可以的。」
「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看见的是不该出现的怪事??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谈论它?」
韦罗闻言转过了头,好像对玻璃窗上一块W渍产生了极大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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