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赶快来体验!!!
邱先生很快cH0U出一本架上的书,回到单人沙发坐下,贴着椅背,将它打开来慢慢读。每个人对待书的习惯都不一样,有人读到一半,会用珍藏的书签夹在那页做记号,也有人会直接以敞开状态向下摆放。照理说越是心Ai的书,心态上越舍不得它染上脏W或凹折,可馆长大人说,书籍本身不该是束之高阁珍藏的艺术品,内容才是。
我那位奇葩网友柠檬汁曾说她家有很多书,最宝贝的那几本已经放了十几年,每本都保存得像新的一样。我问她怎麽办到的,她说她每次翻开回味剧情时,都特别小心,翻页时要轻柔的捏起那张薄薄的纸,速度要慢,让它轻轻的落下去,整个过程是不会发出声音的。
这对我这个喜欢快速翻动纸张来嗅闻味道的人来说实在太难了,於是我问她难道不觉得书很香吗?不闻吗?她说她当然闻啊,闻法还特别变态。我问她闻书还能怎麽变态法?她说这是有诀窍的,首先要整整闭气一分钟,然後慢慢的、慢慢地打开某一页,再慢慢的、慢慢的凑上前,当鼻尖距离书本只剩最後一厘米时必须赶紧打住,不能让鼻头上的油沾上心Ai的书,然後就可以开始呼x1了。用力的、深深的呼x1,把书的香气透过这贪得无厌的汲取,成功纳入肺部。
听完後我想像了下那光景,觉得她果然有点变态。
在公共图书馆,每本书都有它独特的历史痕迹,书里夹什麽东西都不奇怪。在书页中,我捏起过长长的头发、取出过糕饼舖的名片、带着兴味读过写了待办事项的纸条、还找到餐饮店的DM。发现它们,有时我觉得很好玩,有时我哭笑不得。这麽多人临时把随手可得的薄型物T夹进看到一半的书中,却没有将它读完,多可惜呀。
在图书馆,越是破破烂烂、掉书皮的书,反而成为受欢迎指标。馆长曾说,不必担心一本书因为自然翻看而老旧,若有天不得不将它淘汰,它的存在意义也已超脱形T,渗入读过的人价值观中。
奇怪,为什麽馆长大人不管说什麽,都能散发出无与lb的帅气感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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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做了个深思熟虑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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