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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实喜欢...”
“镇静一点,不要把食物吐在我脸上。”桌子对面,路鸣泽淡定地切着金枪鱼腩。
“...我其实没想吐你一脸。”路明非差点爆出粗口,然后猛地举起餐碟,“我是想一碟子拍你脑瓜上!”
“你思想斗争了那么久,我等得有点儿无聊,所以把你召来说说话。对了,生日快乐,哥哥。”路鸣泽举杯。
路明非呵呵笑,恐怕那杯口都比你脸大,不,你脸是最大的。
路鸣泽抿了口酒,忽而皱眉,“波尔多五大酒庄里,我最不喜欢玛高酒庄,因为它是波尔多产区的酒庄,酿出来的酒却有点像勃艮第产区的。”
他闻着酒香摇头晃脑,“金枪鱼腩煎得正好,不过如果是我做,我会配松茸来调味而不是松露。”
说着,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响叮当之势往前扑,“让我尝尝你的羊排...”
路明非一巴掌拍在他的额头上把他推开,三两口就把剩下的羊排吞了。
开玩笑,他在卡塞尔学院别的没学到,狗(芬格尔)嘴里抢食可是练出来了,‘抢食无二打,钢牙路明非’绝非浪得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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