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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讯问笔录(一)
时间:2025年8月6日13时30分至2025年8月6日19时05分
地点:夏都警察局刑侦三支队审问室
侦查员姓名:张宇,乔木。
单位:夏都警察局刑侦三支队
讯问员:张宇
记录员:李晨
单位:夏都警察局刑侦三支队
犯罪嫌疑人:梅谦
问:我们是夏都警察局的侦查人员,今天现依法对你进行询问,你应当如实回答我们的询问并协助调查,不得伪造、隐匿、毁灭证据,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你有权对有关情况作陈述和申辩,有权拒绝回答与案件无关的问题,有权提出对办案负责人、办案人员、监定人的回避申请,有权核对询问笔录,对笔录记载有误或者遗漏之处提出更正或者核对询问笔录,对笔录记载有误或者遗漏之处提出更正或者补充意见。如果你回答的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办案机关将予以保密。以上内容你是否已听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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