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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吃了早餐,孙然又为小青弄了个普通玩家的身份,然后就去了集市武装。
先去马市。买……不,买不起,是租两匹枣红马,又去锦衣弄,孙然买一身白锦罩纱袍。原本镶玉黑腰带换了,花三十吊重买一根,外型和原来基本一样,唯一区别就是镶的玉值钱了许多,这块玉和现代的手表一样,没啥大作用,就是体现家资的东西。小青作为侍剑奴婢,自然也换上彩色锦衣,然后稍一打扮,模样就和画中人似的。
锦衣弄出来,又去兵器坊,宝剑是不能换的,多年观想炼制,这剑已经不是凡铁,有了灵性,相当于法器了。但剑鞘要换,不然小青这么一个玉人,抱一把粗劣牛皮鞘的剑,说不过去。
于是换了个镶玉剑鞘,又在剑柄缠上金丝,于是这剑也华丽了。
一番装扮,小青偷来的钱就去了大半,等回到来福客栈已经是晚上了,吃过晚饭后,就在房间里歇息。
“少爷,明天带诗去,带这首《侠客行》?”小青问。
孙然摇头:“不好。这诗虽然豪迈,但杀气太重。我这一路走来,见到的读书人基本都不练武,可别把他们吓坏了。我再写一首。”
“那现在写吗?”
“现在写没灵感,写不出,明日再说吧。”孙然随意地道,在客栈床上翻了个身,过了会儿,呼吸声渐小,已经睡着了。
小青摇了摇头,靠在床外沿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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