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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信,他不信他的妻子孩儿会这样轻易死去,但他却又清晰地想起了那杯血水,那依稀正是宝鹿、桃琴儿流血的味道,利歌曾亲眼目睹她们受伤,血染红了他的衣衫,那气味在此刻变得无比清晰,无比准确。
李耳开口说话,语气缓慢而优雅,但利歌大气都不敢喘,生怕听漏了一个字,这疯子说道:“我是在利修衣的宴席上擒住她们的,这两个小丫头功夫不错,人也漂亮,花了我好大的功夫,才将两人活捉。我已有好几百年不碰女人,但想起自己寿命不长,临死之前,岂不该好好享受一番?
所以,我先上了那个拜桃琴,啧啧,你这老婆保养得不错,皮肤很嫩,脸蛋也美,她一边哭,一边骂,一边说要杀我,却又忍不住为我倾倒,为我尖叫,为我颤抖,为我哭泣。我要亲她嘴唇,她还想咬我,于是乎,我只能更卖力地干她,让她哭叫着求饶。我真是宝刀未老,功力犹存。
至于那个混沌鹿,唉,她脑筋不好,她受了致命伤,仍要扑过来救你这大老婆,我只能一刀杀了她,免得她坏了我的好事,可惜,可惜,这元灵的骨皮肉定然更美,身材可比你大老婆好得多了....”
利歌双目充血,喉咙中传出濒死野兽的嚎叫,他化作一条血线,扑向李耳。李耳摇摇头,翻身下马,转眼间隐于所有士兵之中。利歌竭力聆听他血液的声音,但却找不到这疯子。
他自己也成了疯子,长剑劈砍,面前的士兵血肉模糊,死的极惨。利歌大叫:“李耳!李耳!你出来!我将你碎尸万段!”李耳却不现身,众士兵冲向利歌,利歌的长剑宛如饿兽的利齿,将敌人撕成碎片。
李耳的声音不知从何处传来:“你那女儿和儿子,我也一并杀了,这并非我心狠,而是我心软。他们的娘亲就这么死了,他们的爹爹却是个怪物,我不忍心啊,不忍心见到他们被自己的父亲活生生的吃了,所以我结束了他们的痛苦,让他们去阴间与母亲团聚!可怜,可怜,小小的娃儿,却被自己的父亲喝干了血。”
利歌喉咙发烫,胃里血液翻滚,他想要呕吐,但什么都呕不出来。他闷头奔跑几步,剑光闪烁,士兵人头落地,血液飞洒,将他染成了血人。他知道自己确实喝了亲人的血,因此李耳所说的全是真的。他不再心存侥幸,他现在只想复仇。
利歌对他做了什么?他为何痛恨利歌到这样的地步?哪怕最残忍的畜生,又如何会用孩子的血肉去骗父亲吃下?他到底图什么?他到底想要得到什么?
他隐隐知道,李耳早就说出了答案:他什么都不要,因为他是个疯子。
他只想要这世界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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