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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在身上当然要讲究,我挣钱为了啥?”宋时风摆手说,“得得,不为难你,来我这喝酒。”
“成。”
一进宋时风家门,闫冬彻底被那一排排的衣裳镇住。
满墙的衣裳啊,也不知道他从哪儿弄的衣架子,就靠在旁边墙上,上中下三层,接近三米的宽度,衣裳挂得满满当当。从衬衫到外套,从上衣到裤子,有滑溜溜的丝质衬衫也有看着就高档的毛呢外套,什么毛衣坎肩看的他眼花,一个词表达就是壮观。
不止壮观,更是精心,那一件件衣服干干净净挂的整整齐齐,甭管什么衣裳什么面料,没一件带褶子,全都烫过,就像他说的,裤子洗了要烫,半点没有夸张。他算是看出来了,这位对衣服那是真喜欢,喜欢到尊重的地步,真是一点都不夸张。
电熨斗就放在窗户底下最明亮的桌上,明显经常用到。
哦对了,旁边还有一个矮架子,摆满了各式鞋子,打眼一看得有七八双,都跟艺术品似的干净漂亮。
他突然觉得自己刚才的轻忽态度实在不应该,人家是真在意衣裳,也许不能跟他在乎大黄比,可也绝对不能当平常对待。
“你随便坐,我去换件衣裳。”还没等他说话,宋时风已经迫不及待的拿了条裤子进了里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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