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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 商业价值 (2 / 4)

还不赶快来体验!!!

        他得懂得营销自己,只要能够不断的出成绩,这种在大赛前的运动员介绍,和赛后的庆祝动作都是一个极好的展示自我的平台。

        就在城运会开始之前,他已经相继开始接到了一些禾岛本地和全国范围内的广告代言邀请,仅仅是两场比赛之后,这些嗅觉敏锐的商人已经把目光放在他身上的了。

        当然,目前还没有什么大牌广告,大多都是国内二三线的品牌询价,也没有完全就要马上敲定的。

        苏祖和田径中心签订的合同,基本和大多数的运动员没有什么两样。简单的地说,这种经济合同也就是赞助协议。

        一般就是总局下面的各个训练中心,某些品牌商家对于训练中心的某位运动员赞助,这笔收入由训练中心来统一分配和执行管理,运动员可以拿50%,然后训练中心拿走50%。这种比例抽成的话,有点像经纪人公司对于艺人的抽成。

        不同的是,训练中心拿走的这一部分收入,大概会做一个221的比例分配,比如中心留20%,省市提供运动员的体育局留20%,最基层他启蒙或者他从哪个体校出来,哪个培训机构出来那个地方留10%,大概是这样的比率,可能有一定的差别,但总体来说大同小异。

        这里面经常会遇到一个问题就是,在体育营销行业当中,不是一个训练中心就可以包揽一切的,运动员本人,运动员的父母家人,或者自己的经纪人都可能会主动去寻找一些赞助机会。

        由于你是在一个多投对外的局面之下,其实多门径对外,找来的商业品牌越来越多,如果运动员本人的人气足够高,很容易就造成了赞助的品牌冲突。比如,同样是牛奶,经纪人可能给运动员接了一家的代言,但训练中心接了另外一家,而这两家在市场上是竞争对手。

        还有一个就是运动员绕开了训练中心直接和商家对接广告,训练中心没有拿到分成比例。

        里面林林总总的商业利益,还有一些个人的伤病,恋爱禁止的情感问题,就开始了成名的运动员和训练中心的体制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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