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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烈你好,”一眼看去,林平时对这个豪爽的女孩十分有好感,很乐意给她科普耕牛的好处,“牛耕翻的地比人力要深要快,可以让我们种更多东西,以后你们也可以学着用。”
“你说的对,不过我还是喜欢以前的样子。坐在牛背上,每个季节在不同地方,而不是一直在这里种地。”
狼烈的话让林平时心中一动,停下了播种的动作,“你们这里有一种叫马的动物,就是尾巴长长的,通常有黑色和红色、黄色,比羊大比牛瘦,跑得比狼还要快。”
“你说是说草原之王?你要做什么,想让它来耕地吗?”狼烈问完,自己就回答了,“不可能的,草原之王比狼还要烈性,不会被人驯服的。”
草原之王就是狼部落对马的称呼,是可以与狼并肩的生物。他们的先祖尝试过驯服,但从来没有成功过,所以狼烈也不觉得林平时能成功。
用马来耕地,那是多奢侈的行为啊。
林平时摇摇头道,“不,你说的草原之王并不适合种地。它适合载着你这样的人,在草原上驰骋。”适合在这个原始社会里作为交通工具,代替一切机动能源。
狼烈被她的话牢牢摄住了心神,她激动道,“林,有驯服草原之王,不,是马的方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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