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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序,红心林夕
我叫林夕,今年二十四,一个考写文章为生的三流女作家,而且还是一个普通的未婚女青年,从来没有尝到过恋爱滋味的那种。
喜欢二次元,喜欢推理,喜欢恐怖,玄幻和魔幻,然而笔下却在为了生计而不得不写着狗血的言情。
让一个没有谈过恋爱的人来写言情,就好像把狗粮当饭吃。
吃着吃着,就习惯了。
今天,是特别的一天。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平日里总是衰运缠身的我今天却接了一份大!工!作!
替一位有钱人写传记!
报酬很丰厚,足够我十年不用提笔再写一个字,而且是或者相当优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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