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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只有志同道合者才能凝聚在一起。”
“既然我们在这一点上取得了共识,那就在走一个.....”井泉说道,同时给自己的杯子里添满了酒,井醒也马上跟成默把酒倒满。
两人又干了一杯,井泉道:“说句实话,我们这种出身的人,想要做龙凤不太可能,命运如此,也就只能磨利自己的爪牙做做猛兽,做猛兽虽然危险,但总比做绵羊生下来就是被宰割的好。不知道林先生是怎么想的?”
成默心道:“这番话还是有些意思的,草莽英雄的道理说的总是不那么书面,也不那么深刻,但却直指人类的动物本质,直指现代社会道德表皮下,弱肉强食的原始本质。”
成默回答道:“当然!做猛兽总比做羔羊好。”
井泉笑了一下,再次添满了杯子里的酒,说道:“你看,我们在这一点,又一次取得了共识,值得再喝一杯。”
成默举起已经被井醒倒满酒的杯子,和井泉遥碰了一下,将混合着无花果、干玫瑰、金银花、百香果以及雪茄和皮革味的百年陈酿倒进嘴里,这天鹅绒的丝滑味道和复杂的香气,让人想起时间了味道。
成默看着井醒再次帮他把酒倒满,在微微灯光下琥珀色的酒液在轻轻流淌,成默想起路易十三号称生命之水,酿造时间最短的酒液都需要四十年,长的需要一百多年,而一瓶路易十三干邑里大约混合了七百多种生命之水的味道。不仅是酿造,用来装生命之水的木桶也是150岁以上的利木赞橡木做的,而且木材只能在冬天砍伐,还不能锯,怕破坏橡木里的天然纤维影响它的疏松度。
也难怪里面能够沉淀出世间的味道,但是路易十三是只属于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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