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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1章 一战团灭蜀地奸商 (2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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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书》已经成书百年,有能力有文化的官员基本上都通读总结了,连李素的弟子诸葛亮,两年前才十二岁的时候,就全面通读了《汉书》,而李素这不学无术的家伙,居然至今还只是节选读过。

        此刻听了王连的叙述,他才对汉武帝时候桑弘羊就用过的“平准均输”之法及其历史弊端总结,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三百年前桑弘羊当大司农的时候,虽然没有租庸调,但光靠平准运输这项临时措施,也是允许各州郡百姓“在谷贱伤农、筹铜钱交税出现困难的时候,改为按照当地土特产时价,以地方特产代替钱税,由大司农派出的均输官进行官商,把这些土特产卖到价高的地区出售换钱,上缴朝廷”。

        换句话说,当年桑弘羊搞的就是国有贸易公司,亲自下场赚全国差价,一方面也给百姓稍微让利了一些,免得他们被奸商盘剥,把民间职业商人的利润空间给挤占得国有化了。

        但《汉书》对这个的弊端写得也明明白白:这样搞几年之后,皇帝和朝廷为了更快搞钱,均输官和大司农为了政绩升迁,往往会强行摊派土特产种类,最后变成“均输官直接囤积居奇,没有中间商赚差价”,打掉了奸商之后亲自做奸商。

        而王连的讲述,显然比《汉书》更加详细,后面还一一比对了各种可能出现的奸商反扑、官府自身腐化……因为篇幅过长,就不赘述了,否则又是一篇从人性到经济学的大论文,水好几万字都行。

        总而言之,李素听着听着,发现自己也对历史发展涨了一些见识:原来宋朝王安石的时候搞均输法,也只是把古法拿来稍微修改了一下。王安石最初也想过革除‘均输者杀了奸商自己变奸商’的弊端,但最后还是被抓住把柄喷“与民争利”,沦陷到了清华大学秦晖教授说的“尺蠖效应”里。

        有人的地方就逐利,这是不可能完全管得住的,李素也只能是谨慎,不敢说彻底根治。

        估计新法刚实施的前几年,官员和奸商都还没经验,找不到空子钻,卡BUG刷钱的人会少一些,五年十年后就不好说了。

        李素只能指望诸葛亮成长起来,借助诸葛亮千古罕有的依法治国清廉吏治解决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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