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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东印度公司没办法当买办,因为国内的纺织业、大地主、圈地养羊的旧贵族、玻璃制造业、英国瓷器等等,代表着向外卖货的力量。
英国渴望当买办的力量,掰腕子,掰不过英国强悍的新兴资产阶级和旧贵族。
荷兰则恰恰相反。只是缺一个契机。
荷兰国内的手工业已经毁了,当初《枫丹白露敕令》驱逐新教徒的那波手工业人才红利已经吃的差不多了。
最关键的就是金融业和商业的过度发达,使得荷兰的资本理所当然地流向了商业和金融业——就像刘钰认为在大明或者大顺没办法发国债的道理一样,在荷兰,如果海外投资和金融业投机,能有10%的年平均回报率,资本会投资年平均回报率只有5%的手工业吗?
放贷、炒股、投机就能赚钱,为啥要兴办工厂?
荷兰有识之士呼吁“振兴民族工业、让荷兰的纺织业再次伟大”,所以阿姆斯特丹股交所的大佬们,就以爱国热忱,把钱往不挣钱的纺织业上投?
再说荷兰的条件,以及当初走错的路,在东南亚的过分成功,也使得荷兰没有搞工业的条件了。
后世以玩电的莱顿瓶出名的那个莱顿市,曾是荷兰的纺织业中心。但现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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