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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备选,大出齐国公所料。
沉默的考虑了一阵后,又觉得这种可能性还是极大的,只要把控住方向,完全可以谈的成。
其中关键,就是瑞典人不是荷兰人,在南洋没有落脚点。
所以,要么滚蛋,彻底放弃对华业务;要么分一杯羹,中瑞合力把走私业务发展到极致,让英荷以及美洲都用走私货。
没有靠华人海商走私到南洋这一条路可选,这就使得瑞典人只能接受。
反正其股本也不雄厚,大顺这边出船出货,又不损害原有大股东们的利润,这倒的确可行。
齐国公想了一阵,笑道:“是了。这荷、英,皆强国也,又在南洋、印度有势力。与其合作,则为与虎谋皮,殊为不智。”
“唯独瑞典小国,在南洋印度并无势力,又在欧洲中立,唯独与罗刹为敌。罗刹又劫不到瑞典人的船。”
刘钰道:“正是如此。我朝在欧洲贸易,最大的难点就是欧洲各国的东印度公司,都有垄断权的。把船开过去,也卖不得货;而且真要是开了去,半途就会被东印度公司的船给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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