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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没有钱买原料 (2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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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988年之前,关于国企承包后的分红,同样没有什么硬性规定,该不该分红,该分多少,是按比例还是按固定数额,这些都有很大的扩展空间。甚至有的时候便是签订了承包合同,也不一定算数。

        要说看你承包效益好,直接把企业收回来,然后一分钱的分红不给你,这也不是新鲜事。

        直到后来,国家明确了“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歉收自补”为主要内容的承包制,这才让国企承包该怎么分红真正的有法可依。

        李卫东当时签订承包合同时,只是说每年向公司上缴两万块钱,而并没有提分红的事情,也是故意在制造模糊空前。

        若是明确提到分红的话,那就要谈到分红比例的问题,那么运输公司肯定不会给李卫东百分百的利润分红,毕竟运输公司作为国企,是不允许个人去这么占便宜的。

        在分红问题上故意制造模糊空间,那就给了李卫东拿走全部利润的可能性。

        运输公司在签订承包合同的时候,也没有考虑分红的事情,毕竟那时候的服装厂,连工资都发不出来了,一个即将倒闭的企业,谁还会在乎分红!把服装厂交给个人承包,能顺利的发放工资,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而且当时大家都觉得,李卫东去承包服装厂,只是为了获得一个快速提升的机会,去服装厂当个厂长镀镀金,能快速的提干,至于靠服装厂赚钱,那是想都不用想的事情。

        李卫东真靠着卖皮夹克赚到钱时,运输公司的领导班子才意识到,当时的那份承包合同签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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