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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林琳现&;在还是焦点人&;物,如果&;来这种偏僻的小店,没有狗仔蹲守,还是不会被发现&;的,如果&;是回林琳的家,那里方圆十里内都&;有狗仔在蹲,被拍到就不好了,所以林琳自己叫了车回家,庄愈也开着自己的布加迪威龙打算回家。
庄愈对于这个世界还有很满意的一点就是,不用再花3000块钱考驾照了,原身&;已经&;考完了,他可以放心地开车上路了。
开到一个偏僻的小巷子的时候,里面传来了打斗声,引起了庄愈的注意。他的耳力&;很好,能够听&;得出好像是一群人&;在围殴一个人&;,而且根据拳头&;打到身&;上的声音,应该是下了死手的。
这可不是简单的一场打架斗殴,而是谋杀!
庄愈不能见死不救,他把车停在路边,焦急地往小巷子里跑去。
巷子里面的人&;听&;到了越来越近的跑步声,他们停下了手,默契地对视了一眼,暂时放过了已经&;被打瘫在地下的男人&;,回过头&;决定把这个碍事的人&;先干掉。
反正雇佣他们的人&;说了,他就是要&;地上这小子死,不过不能用凶器,最好伪装成打架斗殴意外死亡的现&;场,如果&;有谁围观了这一切,就把围观的人&;也弄死,务必不能让其他人&;发现&;真&;相或者救下这小子。
这些人&;可不是普通的小混混,他们是真&;正的亡命之徒,血腥和杀戮已经&;刻进&;了他们的骨子里,此时他们已经&;是打到红了眼,正是上头&;的时候,巴不得有人&;进&;来给他们继续打。
他们狞笑着看向小巷的出口处,等着这个不知死活的人&;送上门来。
很快这个人&;就跑到他们眼前,一个穿着很贵的西装的小白脸,正好是他们最讨厌的模样,有钱还有颜值,一看就是人&;生赢家,长在阳光下的花朵,是他们这些腐烂在黑暗里的人&;最讨厌的那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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