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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下场的营销号却更多了,就是针对这一篇声明。因为这声明,几乎等于什么也没有说,要被寄送律师函的营销号,均是蹭了云深热量擦了一些花边的营销号,并没有与抄袭画作这件事直接相关。
最主要的是,用词并不坚定:我司极为相信云深先生的人品及操守……
这也就意味着,云深的经纪公司,也不知道这件事究竟是真是假。
又或者双方正在谈判……为什么会谈判?那当然是因为,这件事是真的了!
一些营销号分析的头头是道……网络上的舆论变得更加恶劣了。
反正,怎么骂得恶劣,怎么来的都有。
当然,实际上也有营销号是站在云深这一边的,这些营销号,多为个人所有,从云深的作品开始分析,到云深地位名誉……觉得云深根本就不需要去抄袭所谓的画作。
也直指核心:分明是有人看云深以黑马之姿冲进这个圈子,挡了他的路,才有人出手,想毁掉云深而已。
而从绘画作品上入手,则是最为直接也最难分别的。
所以,雾里看花,则花非花,月非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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