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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分钟后,四菜一汤终于上桌。炒最后一个青菜时,丁北光就在另一个小锅里蒸上番薯,等菜都上齐,碗筷也摆好后,番薯刚好就蒸熟。
掰开滚烫的番薯,伴随着热气溢散开的是清甜的香味。所有人都是食指大动,立刻对番薯动起手来。但是因为刚出锅的番薯表面和内里都特别烫,直接用手拿必须得不停换着手指捏才不会把手给烫疼。入嘴时也因为温度的关系,得吃得小心翼翼,龇牙咧嘴的。
邱珺一边说:“想把地瓜吃得又快又好看真的是太难了。”说完,看到孟远星的吃相,满脸震惊:“哇!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能把地瓜吃得这么西式!这么高级的!”
只见孟远星把快速剥好皮的番薯放在盘子里,用筷子固定住番薯一端,再不锈钢勺子从另一端一小勺一小勺挖着吃,跟吃高级牛排一样。
邱珺大呼小叫一番,孟远星茫然抬头,不懂为什么话题突然拐到他身上:“因为很烫啊。”
季云真笑道:“这么一看,我们这些用手抓着吃的好像没开化的原始人。”
邱珺面无表情:“不用手吃的地瓜是没有灵魂的。”
孟远星补救似的大叫:“我也是用手吃的啊!”
季云真说:“准确地讲,是用勺子吃的。”
孟远星低头去看盘子里的番薯,又看看手里的勺子,是扔也不是,不扔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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