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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这哥们的动作太有特点,他打人都是靠甩手指的,似乎他的手指都是没有关节一样,而且他的指甲非常坚硬锋利,基本和刀剑差不多,这样一来造成的伤口就很有特色。
马文是个性格比较粗的人,他对通缉榜也不怎么关心,因为他觉着找到通缉犯那是靠运气的事儿,而他的运气一向不怎么样。
可是卡洛琳是个尽职尽责的警官,她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关注一下通缉榜,所以她对在洛杉矶活动的通缉犯卷宗都很熟悉,看到受伤的fbi探员的伤口,就有点疑惑的喊出了弗瑞·曼在通缉榜上的代号。
之所以是疑惑,是因为弗瑞·曼留下的线索太少了,她不是很能确定。
结果她忘记了,fbi对通缉犯的容忍度和pd可不一样,他们的执法权更宽松,对于连环杀人犯要的是消灭。
尤其是弗瑞·曼这种几乎找不到线索的人,更是有机会就先毙了再说——反正现场抵抗执法,又重伤了执法探员的人,当场打死绝对没有问题。
至于布兰顿没死,一来是因为里克手下留情,二来,里克也很清楚,这个人需要留给fbi做人情的,至少得让fbi知道安歇火麻是从哪来的。
抓捕其实很快的,电光火石,几下就完事,弗瑞·曼被击毙已经是收尾工作了,毕竟这里面绝大多数,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平民。
不过,搞清楚现场问题的探员们没有不痛骂罗迪的——虽然他们也很兴奋。
查获火麻绝对是大功劳,尤其这批数量不少,就是已经被人使用了一部分,剩下的那些也足以在全国案件中挂号了,还得是前几名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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