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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刘招第前几天当面说给周白昼听的。
而今天,刘招第说了另一个版本。
父母是供她上了大学,但他们做这件事是有前提的,这个前提就是——未来工作的每个月都必须要定时寄钱回来,并且要在父母百年归老后一并承担起照顾两个弟弟的责任,如果未来结了婚,也必须带着弟弟们一起生活。
“我工作的第一年就有了尿血的症状,但因为太忙了就随便去诊所看了看,当时那里的大夫告诉我是尿路感染,我吃完药没什么问题了就没在意太多,哪知道觉察不对劲的时候已经晚了。确定肾癌后我听医生的话进行了切除,然而第一次切除不到位,癌细胞扩散了,我的父母知道我可能无法痊愈后便让我赶紧找个人结婚。”
周白昼没懂这两件事的前后顺序:“为什么要你结婚?”
“说白了就是卖女儿,”刘招第道,“他们说反正我活不下去了,不如死之前多拿点彩礼回来,或者能抓紧时间生个孩子也好,这样等孩子能做事了,他也能继续照顾我的弟弟们。”
周白昼被刘招第父母的无耻程度震惊到了,他问:“你同意了?”
“嗯,”刘招第迟疑了片刻,道,“我在父母的介绍下认识了一个人,那个人对我不错,但我实在受够了被家人控制的日子,便偷偷跑走了。我走的时候没有通知任何人,我父母见找不到我就去找他的麻烦,我知道这件事时明白我这辈子是脱离不了这个家了,为了让他们放过我,我想到了一个办法:给钱。”
周白昼闻言想起她给自己的那两万块钱,心中顿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你要怎么赚钱?”
“陪酒,”刘招第发出一声极轻的笑声,“说是陪酒,但其实就是皮肉生意,你别看我现在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之前可有不少老板想包我呢,要不是我那会儿身体实在吃不消了,否则还能为我的弟弟们多赚点钱治病,可我不行了,所以才躲到了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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